关于组织参加西安工程大学2018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2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发展需要,现就我校参加西安工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原则

1、各学院推荐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从本单位学科布局和学位点建设的高度出发,综合考虑导师遴选和队伍建设要求,尤其是要结合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师资队伍提出的基本要求,以保证学位点建设达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

2、各学院在推荐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时,要同时审核把握被遴选人的学术条件,以及对遴选人立德树人的要求。

学术条件方面:导师遴选必需突出强调遴选人的科研潜力和科研现状,尤其是在科研项目和经费到款方面,对文件中的遴选条件只能提高不能降低。

立德树人方面:要考核遴选人对导师工作的基本态度和基本认识,更要全面考核遴选人对导师工作应有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等基本素养。要在遴选工作中突出强调给予遴选人的硕导资格既是个人的学术价值和荣誉的实现,也是对研究生成才成长的责任的承担,也是对学院及学位点建设的责任的分担。

二、申请基本条件

遴选2018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其职称、学历及科研条件应满足《关于聘请外单位人员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有关规定》(附件2)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

三、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参照《西安工程大学学位点名单》学位点目录,523日前,申请人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校外)》(附件3)并连同相应支撑材料交至学院。

2、材料报送:请各学院根据申请情况填报《2018年新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将汇总表和申请表于5月24日上午12:00前报送厚德楼1208室,电子版发送至dzxykyc@163.com

3、学校初审及推荐:525日,学校初审后推荐报送到西安工程大学。

四、有关要求

1、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是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和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遴选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时保质报送材料。

2、各学院在推荐时,除调动相关教师的积极性之外,要充分发挥学院、教授委员会以及学位点的组织主体作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质量,择优推荐,宁缺勿滥,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3、《导师申请表》中所遴选导师资格的学科专业名称按照一级学科填报,专业学位参照《西安工程大学学位点名单》(附件5),目录中没有的学科不允许填报。

联系人:张明峰 5881

                                     科研处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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