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3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东师大党研通字【2019】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8-2019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本次研究生评优工作包括:我校与山东师范大学联合培养2017级和2018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评优比例

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按参评人数不超过50%确定;优秀研究生干部按参评人数4%确定(不足100人的单位评选4人)。

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控制在6%以内,由各单位审定;院级其它奖项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校研究生会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单列。

三、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成立由党委副书记担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学工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依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二)各单位评审委员会对每个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认定。

(三)所有的评选上报名单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四)我校联合培养单位山东师范大学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最终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山东师范大学发文表彰,先优评审登记表留存学生档案。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有关研究生评优、评先工作规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检查。

2、各单位在评审工作中,要细化标准,严把条件。

3、参评研究生要做到严肃认真,诚实守信,所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取消其参评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

1、上报时间:114日(周一上午9:00前)

2、各单位要组织确定获奖的研究生规范填写《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评审登记表》(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登记表》(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4)、《优生优干名单》(附件5)、《各单位研究生评优情况汇总表》(附件6)。附件1、2交纸质版,附件456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3、纸质版材料报送:厚德楼121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zxykyc@163.com

联系人:朱亚萍  电话:8985069


                                      科研处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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