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关于遴选校级重点学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11 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适应学校发展对学科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核心竞争力,根据《德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0]15号),学校决定启动德州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遴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建设时间及类型

建设时间:20201-202212

建设类型: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战略需求,对标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建设类型分为强化建设学科、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培育学科三类,其中,拟强化建设学科1-2个、重点建设学科5-6个、重点培育学科5-6个(建设指标见《德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0]15号))。

二、遴选条件

重点学科的评选,遵循“整合资源、优化结构、体现特色、择优建设”的原则,各类重点学科的遴选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强化建设学科:目前已经超过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省内一流、特色鲜明,且依托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2.重点建设学科:已经列入2017-2019德州学院硕士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学科,且目前已经达到或者基本达到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3.重点培育学科:已经列入2017-2019德州学院硕士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学科,或经过三年(2020-2022)培育建设能够达到或基本达到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三、遴选程序

1.各学科点要对标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基本条件和建设期需要完成的任务,经自评和所在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论证后,填报《德州学院重点学科申请简况表》,所在学院(部)签字盖章后提交科研处。

2.科研处初审,校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3.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校学术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公示五个工作日。

4.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学校发文确定。

四、有关要求

1.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学科带头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较高的学术水平、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且在本学科、本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及影响力。学科带头人全面负责所在学科开展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以及社会服务等工作。

2.研究成员不得在一级学科之间重复出现,但可以在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之间交叉出现。

3.所填《德州学院重点学科申请简况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于2020525日(周一)前报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至dzxykyc@163.com

联系人:朱亚萍(8985069665780)  张明峰(8985881660627

 

 

科研处

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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