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实效,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对进一步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落实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提高党组织书记主责主业意识,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组织形式
(一)活动时间
党员活动日每月至少开展1次,以集中理论学习研讨为主,一般固定在每月第四周周二下午。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当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组织生活、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事项,可适当增加活动次数。寒暑假期间,各党组织要充分运用线上资源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党日活动,要用好学习强国和“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平台。
(二)参加范围
党员活动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全体党员参加,视情况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对离退休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对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的毕业生流动党员、参加国内外访学的教师党员,各党支部要采取信息化手段,必要时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他们参加党员活动日。
(三)主要内容
1.开展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要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的宗旨教育,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注重知识技能教育,及时跟进学习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要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和内容,充分运用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学习资源,每学期组织1-2次专题讨论,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党性修养、理论素养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切实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
2.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要把统筹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作为党员活动日的重要内容,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党支部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学校实际,一般每学期召开2次;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支部每年组织党员上党课不少于2次。
(2)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3)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按期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同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5)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要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发展党员制度。认真履行支部职能,严格落实、规范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各项步骤程序,完善线上线下档案材料,把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大会作为党员活动日的重要内容。
(7)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按照党章党规有关规定,在调查核实、预审、党支部决议、上级党委审批基础上,对不合格党员采取限期整改、劝退、除名等方式处理。
(8)交纳党费制度。党员应当每月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党组织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9)党员集中培训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贯彻〈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以党总支为单位,每年组织党员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10)公开制度。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公开党员和师生普遍关心的党务、政务、财务等内容,并接受询问。
(11)其他有关制度。
3.进行民主议事。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组织党员积极参与党组织重要事项、重要工作的讨论并形成决议,健全基层党支部参与学院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教职工党支部重点研究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党支部自身建设、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服务等事项;学生党支部重点研究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服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事项。
4.组织党员活动。坚持学做结合,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要求,利用党员活动日开展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志愿服务、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电影、参观革命教育基地等活动,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切实履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职责。
(1)发挥“两个”作用。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实践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锋模范作用,建立“发现榜样”常态化机制,通过发现、树立、学习身边的榜样,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先争优,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2)党员志愿服务。根据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岗位职责的不同,各党总支(党委)围绕师资建设、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等具体工作,搭建志愿服务平台,创新师生志愿服务载体。教职工党员重点围绕发挥专业特长开展志愿服务,积极到联系服务社区开展“双报到”志愿服务等活动;学生党员重点围绕扶幼、助残、敬老等公益性活动、生态文明建设、科普文化传播以及发挥专业特长开展服务,推进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
(3)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党组织通过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照顾。在元旦、春节、七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走访慰问。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党支部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委员会要定期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和党员活动日计划安排,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每一次党员活动日。党总支(党委)书记要经常过问和指导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联系点讲1次党课,每年至少参加1个分管或联系单位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
2.严格制度执行。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党员活动日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党总支(党委)要指导党支部认真研究确定活动主题和内容,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紧密结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增强实效性吸引力方面下功夫;要根据学校年度党员学习教育计划,研究确定每月集中学习主题和内容,每月初将党员活动日具体安排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党员活动日开展后,要及时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活动宣传等事项,形成常态长效。要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及时记录党员参加活动和表现情况,作为评先树优、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
3.加强督查考核。各基层党组织原则上不要在党员活动日安排其他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照既定安排组织党员学习和开展活动的,要经党总支同意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将相关学习和活动进行顺延。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实情况将列为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组织部将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方式督促指导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活动日。
4.强化宣传引导。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实践。注意发现和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宣传党员活动日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提高宣传质量,形成良好舆论导向。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要及时上传“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系统“支部活动”电子日志。
中共德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