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德州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和校企合作科研平台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31 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工作,提高我校服务地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学校拟开展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和校企合作科研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遴选工作。

参照《德州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0]18号)和《德州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0]17号),学校拟遴选建设科研创新团队15左右、校企合作科研平台8个左右,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山东省十强产业和德州市“541”产业体系,重点支持生物与医药、医养健康、乡村振兴、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绿色化工、电子信息、国别和区域研究、国际商务、法律咨询等领域

2.拟申请平台和团队的负责人应是我校在职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研究基础,承担过国家基金项目或单项10万元(人文类5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成果转化)。

3.拟申报团队须依托现有省部级平台或产业学院,至少有5-8名校内外固定人员参与合作研究鼓励多学科交叉组建团队和平台,鼓励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鼓励产业服务,兼顾基础研究。拟申报平台至少有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人员参与。

4.现有各类科研平台和团队不能重复申报,在研(建)各类创新团队带头人不能作为新申报团队负责人。

5.每个二级单位限报平台和团队各1个,省部级科研平台主要依托单位可报2个平台、3个团队,产业学院相关单位可申报2个平台,教辅单位需依托学院申报。

二、组织程序

1.拟申报创新团队填写“德州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1),申报科研平台填写“德州学院校企合作科研平台申请书”(附件2),经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研究推荐,以学院为单位报科研处

2.科研处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

4.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正式公布。

三、材料报送

申报书一式3份签字盖章后院部为单位于2022年4月22日前报送至厚德楼1211室,申报书电子版及企业人员职称证明电子版发至dzxykyc@163.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朱亚萍(8985391、665780)  

刘丽霞(8985881、689468)


科研处

2022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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