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接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9〕22号文件),我校拟开展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结合我校实际,本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范围包括:我校与山东师范大学联合培养2017级和201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
1、全面发展,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为良好以上;
2、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得者综合素质测评须为优秀;
3、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4、在各级学术、科技、文化、体育比赛活动中表现优良;
5、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和公寓文明等各类活动中表现优良;
6、录取类别为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2017级及以后在学研究生(不包括MBA、MPA研究生)。
(二)学年内有以下情况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审: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延期、保留学籍者。
4.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5.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6.学年内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评三等及以上等次奖学金。
(三)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干部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外,其他各类奖学金不能兼得。
三、奖学金类别、评选比例和金额
奖学金名称 |
类别 |
等级 |
金额(元) |
名额 |
2017、2018级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 |
硕士 |
一等 |
8000 |
10% |
二等 |
5600 |
30% |
三等 |
4000 |
50% |
单项 |
2400 |
10% |
说明:硕士生按年级学硕、专硕分类参评人数总量控制评审比例。
四、评审程序
(一)各有关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学工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依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二)请有关单位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认真填写《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登记表》,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三)各单位评审委员会采取有效措施,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评定。经本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
(四)评选结果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五)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最终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学校山东师范大学。
五、报送的时间和要求
(一)报送时间和地点
1.报送时间:10月29日上午10:00前
2.报送地点:厚德楼1214房间
(二)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研究生规范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4)以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附件5),附件2交纸质版,附件4、5交电子版和纸质单位盖章版。《**学院2019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及公示情况报告》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朱亚萍 8985069
Email:dzxykyc@163.com
科研处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