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提高项目的按时结题率和完成质量,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科研项目结项和结账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方式
1、范围:2016年及以前年度立项、尚未办理结项的校级课题(含人才项目)、市级课题、省教育厅项目、省部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课题。
2、方式:采取项目负责人自查、所在单位督查、科研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3、重点:延期结项、不能结项、或预期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
二、内容
根据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任务书的要求,主要检查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是否按计划任务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计划的要求,是否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重点是督查项目能否按时结项。
三、相关要求
1、在研项目负责人填写《德州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书》(附件1),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复印件。预期不能按时结项和已办理延期的项目负责人要说明原因及整改措施。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收集资料,整理汇总上报,形成《**学院(研究所)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填报《**学院(研究所)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表》(附件2)。
2、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市级(不含教育厅)、校级课题、人才引进课题、各类专项(开放)课题和上级有关部门不组织结项的课题,已经完成研究计划和任务的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自行组织结项工作。2016年以后立项的上述课题,达到结题条件的也可以申请结题。注意结项材料完备,撰写、装订规范。科技类项目填写《德州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人文社科类项目填写《德州学院人文社科类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
3、上述材料一式两份,以学院(研究所)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10月19日前报送厚德楼1212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dzxykyc@163.com。
4、结账工作(含项目配套经费):2010年以前结题的项目,限期在2018年12月31前结账;2011-2015年期间结题的项目,限期在2019年12月31日前结账。限期未能结账的,学校收回剩余经费。
5、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布置,认真检查本单位承担的上述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执行情况,并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按时结项,提高结题质量。
四、结果运用
1、对于按时或提前完成研究任务,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负责人、课题组及所在单位,在申请下年度计划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
2、对延期一次不能结项或被上级部门撤销的项目,不得作为职称评审、设岗分级的依据,学校将视情况追回立项和配套经费以及科研奖励(项目下达部门拨付的经费按相关规定退回),3年内不再受理项目负责人的各类项目申请。存在上述情况的项目负责人如果获批新的国家级课题的,将视同结项。
3、学校将把各有关单位的年度结项情况与下年度项目计划申报安排相挂钩,对未能按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2年内不安排申报同级课题,同时不得参与我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评选。
附件:
1、德州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书
2、**学院(研究所)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表
3、德州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4、德州学院人文社科类项目结题报告书
科研处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