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必须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升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结合《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经研究,拟在全省范围内推荐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认真落实省委有关部署和工作安排,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进理论创新成果的普及应用,推进世界前沿文明成果的普及应用,引导、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创作精品,不断满足干部群众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
二、评选范围
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社科工作者出版、发表的社科普及作品,均可推荐。推荐分为著作类、视频类两个类别。
(一)著作类社科普及作品: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图书(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社科普及丛书(或称文库,每个选题各自独立成册)。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套书(若干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每套为一种,只有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
(二)视频类社科普及作品:制作者必须为该视频的制片人或是导演,单位则为该视频的制片单位或出品单位。制作者应拥有作品的全部完整版权与邻接权,或得到视频内容与资料版权所有者的授权与许可。视频类科普作品系列讲座,需要全部播放出版后方可参评。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科普及优秀作品,不再予以推荐;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社科普及作品不参加推荐。
三、推荐作品时限
著作类社科普及作品一般应为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出版。视频类社科普及作品本次不规定起始时间,参赛作品一般应为2020年6月之前发布或完成的成片。
四、推荐条件
凡参加推荐的作品应当通俗易懂,具有丰富的知识含量和较高的普及价值,已经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凡对因著作权、作品中音乐、影像等元素使用权、受访人肖像、隐私权等问题所产生的纠纷,均由推荐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一)著作类成果
1.政治方向正确。坚持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2.内容丰富。内容含量丰富,有较高的知识价值与传播价值。重点是宣传普及党的创新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沂蒙精神等红色基因传承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
3.社会评价好。特色鲜明,发行面广,社会评价高,受众反映好,能够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历史任务,在推动提升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方面有新效果。
(二)视频类成果
1.思想性强。坚持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扣社会脉搏,展现时代风貌。
2.艺术性强。符合社科普及视频艺术传播规律,通过视频时空的创造、镜头节奏的形成、叙述方式的转换等艺术手段,清晰表现视频主题。
3.观赏性强。语言通俗易懂,表现手法独特,摄制精良,能在较短时间内吸引观众注意,激发普遍情感共鸣,有较好的观赏性。视频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五、推荐成果使用
(一)从所有推荐作品中遴选出山东省十大社会科学普及优秀著作、山东省十大社会科学普及优秀视频,纳入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文库,由省社科联负责向全省推介。其中,选出优秀作品,推荐为全国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另选出优秀作者作为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推荐人选。
(二)从所有推荐作品中遴选出若干项优秀著作、优秀视频,由市社科联负责向其作者所在市推介。
(三)从所有推荐作品中遴选出若干项优秀著作、优秀视频,由县(市、区)社科联向其作者所在县(市、区)推介。
对优秀社科普及作品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
六、具体要求
(一)著作类作品申报人应填写并打印《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推荐表(著作类)》(以下简称《推荐表》)一式3份,《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一式11份,作品原件6份,
(二)视频类作品申报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推荐表(视频类)》一式3份,不需要提交《活页》;
2.参评数据光盘6套(视频资料均为光盘形式,格式为标清或高清);
3.支撑材料3套;
4.内容提要11份(1000字以内);
5.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2份(须在推荐报送前取得,书面许可提交之日即被认定为授权使用);
6.组织推荐一栏单位负责人在推荐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各单位将推荐作品资料收集完毕后,填写《山东省社科普及优秀作品推荐汇总表》,于6月5日前报送至厚德楼1214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信箱,逾期不再受理。
(四)凡推荐的作品及其材料,由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普部留档,不退还本人。
联系人:韦玉霞
联系电话:8985069
电子邮件:dzxykyc@163.com
附件:1.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推荐表(著作类)
2.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推荐表(视频类)
3.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活页
4. 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