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横向课题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10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2018年以来,学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德州学院关于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的有关规定》(德院政字[2019]48号)、《德州学院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0]35号)、《德州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0]40号)等一系列科研管理制度,大大激发了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学校的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不断增多,尤其是横向课题的数量和经费增长较快。但在课题管理和相关部门审计中发现,横向课题存在立项审核不严、经费支出不规范、结题材料不齐全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横向课题管理,不断提高横向课题的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加强合同审核,提高立项质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委托单位的业务范围、课题组成员的研究领域等加强对横向课题合同的审核,确保课题研究目标符合委托单位的真实需求,确保课题研究内容与课题组成员研究领域一致,严把立项关,不断提高研究质量。课题负责人应根据研究内容的需要合理组建研究团队,明确研究分工,不得虚列课题组成员。

2.严格经费支出管理,确保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课题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应严格按照项目委托单位的要求和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科研经费,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经纪律及学校财务制度,确保经费支出真实、合法,确保科研经费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最大的作用。

3.加强过程管理,规范结题验收,完善存档资料。课题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将取得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分析、完善和保存,并随时与委托单位沟通分享阶段性成果。课题完成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提供科研成果或经验总结,并按委托单位的要求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结项、评估、验收、推广等。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应由委托单位出具结题证明。课题负责人凭结题证明和相关研究工作资料,包括开题报告、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研究方案、论证报告、实验记录、设计图纸、成果鉴定文件、研究工作总结及有关文函等到科研处办理存档。

科研处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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