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3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近日,山东省社科规划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对2015(含)之前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2001年至2015年立项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清理截止期为2021年7月25日。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在2021年4月20日之前,可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申请延期最多半年。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情况汇总表,于2021年4月20日之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zxykyc@163.com。邮件主题为:负责人姓名+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编号。(专著可以申请变更为研究报告并申请结项)

2.从今年4月开始,省规划办对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将严格按照立项要求的计划完成时间进行管理。2016年(含)以后立项的项目,最多申请延期两次。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每次申请延期最多半年;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每次申请延期最多一年。

3.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对照立项通知书的有关要求进行全面清查,其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采取切实措施,按立项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研究任务、拿出最终成果,并按程序办理结项手续,逾期省社科规划办将不再受理。

4.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做终止处理,被终止执行项目的结余资金,以及被撤销项目的已拨资金,项目责任单位应当按原渠道退回。凡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联系人:陈绘

联系电话:8985639

                                      科研处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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