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25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德州学院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德州学院校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21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5年-2019年立项且已经完成研究计划和任务的校级人才引进课题、培育基金课题、其他校级专项课题;

2.2015年-2019年立项的市厅级及以上有关部门不组织结项的课题。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对项目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填写《德州学院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和《德州学院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并向所在学院(研究机构)提交结题申请。

2.各学院(研究机构)严格按照《德州学院校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3)第五章、或立项申请书(合同书)中课题任务目标要求,组织结题论证,并出具结题意见。

3.以学院(研究机构)为单位,将结题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于2021年6月25日前报科研处(厚德楼1212)。

4.各学院(研究机构)需同时督促到期的横向项目负责人及时和企业联系办理结题。

三、相关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结题材料及装订要求

科研项目结题需要提交的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目录)进行装订。

装订顺序(目录)

(1)结题报告……………………………………………………………………()

(2)申请书………………………………………………………………………()

(3)立项合同书…………………………………………………………………()

(4)发表的论文…………………………………………………………………()

(5)其他成果证明材料…………………………………………………………()

(二)结题论证会

对于校级人才引进、培育基金课题,各学院(研究机构)需组织线上或线下结题论证会。论证会原则上应由校外专家主持。项目组准备5-10分钟汇报材料(PPT),汇报内容为:课题研究方法、研究结论、创新之处、取得的成果和存在问题等。5月31日之前,请学院(研究机构)将结题论证会的时间、地点或会议平台及号码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电子邮箱:kycjhk1212@163.com

联系人:陈绘

联系电话:8985639

附件1:德州学院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2:德州学院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3:德州学院校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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