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重要基础研究成果需求常态化申报征集的通知》要求,省自然基金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定期评审、年度支持。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基金)申报工作,特补充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学院及时将科研处网站8月4日发布的《关于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重要基础研究成果需求常态化申报征集的通知》转发给本院科研人员,并将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常态化”改革精神在单位例会中进行解释说明。
2.科研处于每月月底汇总相关学院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进展情况,并制作工作简报反馈至各学院。
3.科研人员提交申报书后,请及时通知所在学院科研联络员进行二级单位审核,科研联络员通知科研处进行一级单位审核,确保最短时间内完成提交申报书。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科研处,电话:8987511,联系人:王磊。
感谢各单位协助配合做好我校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常态化申报工作。
科研处
202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