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08 点击数:

各有关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助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鼓励和表彰创新,根据《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决定开展第四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设置山东省专利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高校限报3项,个人限报1项)和山东优秀发明家奖(每高校限报2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山东省专利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常住的专利权人;

2.申报专利为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授权的国内有效专利(含国防专利及其他保密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3.申报专利已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申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专利授权文本质量高,专利布局严密,申报专利被侵权的,专利权人积极采取维权措施,或在国内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中胜诉;

5.申报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权属明确,专利权共有的,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

6.申报专利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7.申报专利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山东省专利奖。

(二)申报山东优秀发明家奖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勤业敬业,开拓创新,具备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

2.申报人需为本省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不含外资企业或机构)中工作的职务专利发明人,或具有本省户籍的非职务专利发明人,且近3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

3.申报人作为主要发明人,在重点领域拥有多项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或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专利群;

4. 专利已实施或运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

5.上述专利应当保持有效,且不涉及专利权属纠纷;

6.申报人未曾获得过“山东优秀发明家”称号;

7.无其他不适合授予山东优秀发明家称号的情形。

(二)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老师通过“山东省专利奖励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操作完成并填写附件于2021年10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dzxykyc7511@163.com,之后需经过初评、推荐单位推荐后进入专利奖的申报程序。

联系人:杜学初      王磊        联系电话:898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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