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18]129号)的相关规定,自2004年8月“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组织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发挥了重要的科技奖励激励作用。2020年5月25日,经山东省科技厅备案通过,山东软科学研究会获批设立并组织实施“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该奖项是面向山东省广大软科学研究人员设立的固定科学技术奖(每年一次)。根据《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成果完成单位原则上应为山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学会、协会、研究会)、民办非企(智库类)等,尤其是省委宣传部试点建设的智库单位以及各市认定的智库建设单位。成果完成单位数不超过3个。
(二)申报人为山东软科学研究会会员。申报人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成果,且成果完成人总数不超过5人。
(三)申报的研究成果需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完成并通过评审鉴定的成果。研究成果需被有关单位采纳应用,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软科学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等(不属于软科学的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等成果不予受理)。2020年已经申报或者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科学技术奖和社会科学奖的软科学成果不得申报。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在山东软科学研究会官方网站(http://www.sdrkx.org/)中,登录“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平台”注册单位账号、个人账号。个人账号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个人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提名书(具体要求见附件1、2、3),经成果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山东软科学研究会。
2、提名书经山东软科学研究会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提名书。提名书与附件合装成册,一律为A4开本竖装,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其中一套为完整原始材料(包括完整研究成果、科技成果鉴定书、应用证明及其它证明等)。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选择一个单位作为申报成果的推荐单位。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地市科协等作为推荐单位,也可以选择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推荐单位。推荐单位须登录“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平台”注册单位账号,负责审核本单位的推荐成果。各地市科协负责本地市所属单位成果的审核和推荐;省直部门负责其直属单位成果的审核和推荐;驻鲁单位申报的成果由所在市科协审核和推荐;各高等院校成果由各院校科研处负责审核和推荐;山东社科院、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等省级智库单位成果由该院负责审核和推荐。
2、以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进行成果申报的,必须有山东省软科学研究会指定查重机构出具的查重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4、5)方可参与申报。论文等级为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的无需提供查重报告,可以直接申报。
3、成果评审时将重点考察成果的决策咨询应用成效,请申报人重视此类成果的整理。
4、申报人对申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成果申报受理后,在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0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玉霞
联系电话:8985725
联系邮箱:dzxyskc@163.com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
13969121275、15169056560、15269186583
技术咨询电话:
13853874858、13969191022赵老师徐老师
附件:
1.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提名说明
2.2021年度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流程图
3.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提名书填报说明
4.关于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查重方式方法说明
5.山东软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查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