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科技界转化深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防科工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协发宣字〔2022〕10号),从国家层面推动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命名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掘和利用科学家精神教育资源,大力弘扬以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为内核的科学家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拟于5月下旬颁发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证书和授牌。现就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展示、宣传我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中,为科技进步、民生改善、国家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科学家个人和团队先进事迹,具备教育功能的示范性场所,主要依托科技馆、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工程纪念馆(遗迹)、科研院所、科技类人物纪念馆和故居等设施建设。
二、 推荐单位及推荐条件
由各省级学会,各市科协,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作为推荐单位进行推荐。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中《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命名条件”。
三、 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1.推荐材料应包括:《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表》;体现申报单位开展相关活动的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单位名称+序号作为照片名;体现申报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的视频1-2个(MP4或MOV格式,单个时长在5分钟以内,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以上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2.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6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dzxykyc@163.com,并同时将《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表》( 附件2,6份,单面打印,简装)报送至科研处1314房间。
联系人: 李英 联系电话:17865277718 8985171
附件1关于推荐“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的通知
附件2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