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05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德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科技进步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成果可申报科技进步奖。

2、科技合作奖。与高校院所合作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可申报科技合作奖。

二、推荐条件

(一)市科技进步奖推荐条件

2021年度德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包括产业类与社会公益类。

1、产业类项目

(1)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提供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至少1件);

(2)近三年项目取得直接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

(3)近三年项目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

(4)企业拥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2、社会公益类项目

(1)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至少3篇SCI、EI收录论文或核心期刊论文(提供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专著至少1件;论文中至少1篇SCI收录论文,应有国家权威机构开具的检索证明;论文、专著应于2019年1月1日后发表);

(2)项目在行业得到广泛应用,有一定数量的临床应用病例,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社会效益(“临床应用病例证明”由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

(3)项目完成人应为所提供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论文、专著的前三位作者之一。

(二)市科技合作奖推荐条件

1、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可与合作单位共有,提供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至少1件);

2、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签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或签订股权转让、技术入股协议等,且交易手续齐全;

3、近三年项目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项目取得直接经济效益1000万元以上;

5、企业拥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三、推荐程序

1、申报推荐。

2、推荐公示。

3、专家评审。市评审办按产业领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社会公示。在市级媒体上公示。

四、其它事项

1、参评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每人限申报一项。

2、一个企业只能申报1个科技进步奖和1个科技合作奖项目。

五、推荐材料

市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纸质推荐材料包括: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一式二份(“正本”“副本”请在右上角标明),推荐项目汇总表一份。推荐书以“2021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另加封面,不加装文件夹,左侧胶装;书籍处标明所报奖项及项目类别(科技合作奖、产业类项目、社会公益类项目)、项目名称、完成单位。

2、电子版材料包括推荐项目汇总表。

六、提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拟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5月9日上午下班前电话联系科研处,正式推荐材料请于2022年5月11日前报送厚德楼1212,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磊   杜学初

联系电话:8987511

邮箱:dzxykyc75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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