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鼓舞和激励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以实际行动投身“十大创新”行动,引领广大妇女争做创新驱动发展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省妇联、省科技厅、省科协拟在全省开展“齐鲁巾帼科技创新之星”推荐申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相关科技创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科技工作者,示范引领全省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省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推荐范围和标准条件
在山东连续工作2年以上(截至2022年1月1日),为山东省科技创新、科技推广、科学普及、成果转化等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女性科技工作者。具体标准条件如下: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长期奋战在科研工作一线,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立足科技服务职能,坚持科技服务民生,特别是投身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一线的科技工作者。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材料报送
请拟申报人员在6月16日上午下班之前联系李英 8985171。
详情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