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科、平台建设,依据《德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德州学院高水平学科梯队建设方案》、《德州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学科(平台)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纳入我校“323”学科梯队的依托单位;
2.有在建设期内校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的依托单位。
二、组织方式
按照“揭榜制”管理,突出成果导向。
三、申报类别及考核指标:
(一)学科(平台)运行经费
1.学科(平台)运行经费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申请,建设有多个学科(平台)的单位,须选择一个学科(平台)为依托。不在我校“323”学科梯队序列且无在建设期内校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的单位不得申报学科(平台)运行经费。
2.学科(平台)运行经费等级及考核指标。
(二)学科(平台)项目经费。
1.学科(平台)项目经费指学科(平台)主要研究成员申报的科研项目,项目执行周期2年,没有学科且无校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的单位,可依托相关学科平台申报,但须保证研究领域一致性。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不含人才引进项目)的教师不能申报项目经费。
2.学科(平台)项目经费等级及考核指标。
四、申报流程:
1.每个教学科研单位确定1名学科(平台)负责人(原则上为学院党政负责人之一)。
2.各申请单位组织填写《学科(平台)运行经费申请表》(附件1)、《学科(平台)项目经费申请表》(附件2)及《学科(平台)项目排序汇总表》(附件3),经院学术分委员会论证后,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两份)于6月15日报送至厚德楼12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dzxykyc@163.com
3.学科(平台)负责人就运行经费及项目经费的申报依据、工作基础、预期成果等进行汇报,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听取汇报确定资助等级。
联系人:刘奎 8985391
科研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附件1.学科(平台)运行经费申请表
附件2.学科(平台)项目经费申请表
附件3.学科(平台)项目排序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