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德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3-06-21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德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含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对成果完成人的要求。
(1)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我校教师或科研工作者。
(2)成果完成人应是对评选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并按贡献大小排序。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以第一完成人申报一项成果。
2.对评选成果的要求。
(1)评选成果符合《德州学院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德院政字[2020]36号)规定申报条件。
(2)评选成果须为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发表或出版论文、专著;已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智库成果、专利、标准等应用类研究成果及已鉴定结题的科研成果。
(3)参与评选的应用类研究成果须附有应用单位证明及相关材料,鼓励系列论文参与申报,系列论文必须均为上述期间内的成果且内容紧密相关。
(4)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教辅类、文学艺术创作类、综述类、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得评选。
(5)不存在《德州学院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不得申报的情形。
(6)凡获得过其它奖励的成果均不得再申报德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
3.推荐限额。
各单位实行限项申报。请各单位坚持质量导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做好推荐工作。
名额分配如下:牵头学校“323”高水平学科建设或设有省级科研平台的院部可以申报4项,其他院部2项。
二、评选程序
(一)院系初评:各单位根据评选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本单位申报成果的初审与推荐,各单位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
(二)形式审查:科研处对申报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做好专家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三)专家评审:学校按学科分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网站公示: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报送要求
申报成果奖评选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1.纸质版评选材料包括:
德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2023年度德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以上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各单位以统一报送。
2.电子版材料包括:所有报送纸质版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
3.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2023年7月4日前。
报送地点:厚德楼1212房间。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自然科学类成果
联系人:王 磊 张少宏,联系电话:8987511,电子邮箱:dzxykyc7511@163.com。
2.人文社科类成果
联系人:韦玉霞 韩志超,联系电话:8985725,电子邮箱:dzxyskc@163.com。
科研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