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3-10-13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3年1月1日以来我校教师(含兼职)取得的科研成果。

二、统计内容

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应用类成果以及专项作品)、科研立项(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科研获奖。

三:填报平台

本年度取得的科研成果、科研立项和科研获奖均需自行录入到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kygl.sdei.edu.cn/kygl/)

四、审核需要材料

1.学术论文:(1)中文期刊论文:如果中国知网、万方、维普能下载则不需要任何材料,如未能下载,需提供论文发表当期期刊的封面、版权页、全部目录及全文的扫描件。(2)外文期刊论文:需提供论文pdf版和检索报告的扫描件,扫描件以“作者单位和姓名”命名。要求检索证明上要能明确论文名称、刊物名称、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文献类型、发表时间、入藏号等信息。各二级单位负责核实检索报告扫描件和原件的一致性。

2.学术著作:提供著作原件一本、著作终稿的Word版和承诺书(见附件)。

3.专利成果:国内外发明专利需提供授权证书的扫描件(在提供国外发明专利证明材料时需附上“专利证书的译文”,对出具证书译文的机构不作要求,但要保证译文的真实性,否则不予认定);PCT专利需提供“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PCT国际检索报告的书面意见”“PCT请求书”扫描件。

4.专项作品:专项作品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需提供含有“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水印字样的PDF版。

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扫描件。

说明:

1.各二级学院负责核实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和原件的一致性,如有造假等违背科研诚信的情况,按照德院政字〔2020〕38号、39号文件处理。

2.所需提交的审核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发到至dzxykyccgk@163.com。

五、认定依据

依据《德州学院科研业绩认定与计分办法》(德院政字〔2022〕11号)、《德州学院高水平教研科研业绩核算及奖励办法(试行)》(德院政字〔2022〕13号)、《德州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2〕18号)、《德州学院学术委员会关于公布不认定为D类学术期刊的通知》(德院学术字〔2021〕1号)进行认定。

六、时间安排

(1)个人录入及院系提交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22日前。

(2)校级审核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27日前。校级审核完毕后,各院系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本单位科研人员。

七、其他事项

1.填报内容系统均有模板,可批量导入,也可逐项填写;

2.严禁一号多登;

3.校级账号只有审核功能,各数据填报责任单位要对提交数据负责。

4.不要将非法期刊和内部期刊(无刊号)的论文和教研论文以及教材信息输入系统。

5.机关兼职人员的科研成果计入所在二级学院。

6.原校内科研管理系统暂停使用。

八、相关联系人员

王磊、张少宏,8987511,负责科技类纵向课题、获奖审核;科技类论文、专利等应用类成果审核。

韦玉霞、韩志超,8985725,负责人文社科类纵向课题、获奖审核;人文社科类论文、学术专著审核。

牛永刚,8987362,负责横向课题审核。

科研处

2023年10月13日

  • 附件【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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