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应结未结项目结题或延期申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15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学校审计要求,为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提高项目结题率和完成质量,科研处对逾期未结题项目进行了梳理,清单已发送至各单位,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清单中项目负责人若已完成研究任务请抓紧时间按要求办理结题,德州市市级研发计划项目及上级主管部门不组织结题的科研项目,各单位可以自行组织专家论证,随时办理结题,并及时将结题材料报送科研处存档。

2.清单中项目负责人尚未完成科研任务请务必填写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但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7月31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紧布置,认真检查本单位承担科研项目执行情况,并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按时结项,提高结题质量。

上述材料以学院(研究所)为单位,于2024年1月19日前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dzxykyc@163.com。

科研处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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