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德州市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4-03-1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德州市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市科技局遴选出24项揭榜挂帅重大技术需求榜单,现予以发布,诚邀国内外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团队揭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榜单

项目榜单见附件1。

根据工作需要,榜单详细内容(含预期指标)通过德州市科技云平台(http://120.224.193.6:8082/)发布,请登录查看。

二、揭榜要求

1.揭榜方为国内外符合条件且有研究开发能力的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高层次人才团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发榜任务。

(2)能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能够最终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2.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人才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项目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4.支持多个(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揭榜,共同揭榜项目为组阁制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由各联合攻关单位共同推选产生,为其所在单位的在职人员。

5.项目需求单位自筹经费与申请市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之比应当不低于4:1。若项目立项支持经费未达到申请经费额度,项目需求单位应承诺通过增加自筹经费解决差额部分。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根据榜单项目需求的领域、方向,积极寻求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揭榜,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请揭榜方与需求方主动对接,细化落实相关具体内容,达成共识后签订技术合同(协议),并共同制定揭榜方案(揭榜方案模板见附件2);对接洽谈过程中,允许对项目需求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3.市科技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项目预算等情况进行论证并组织现场考察,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择优提出拟中榜项目名单。

4.请项目需求单位、揭榜单位于2024年4月10日前填写德州市重点创新工程项目揭榜方案书,并将技术合同(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提报市科技局。

未尽事宜电话联系。联系电话:8987511。

科研处

20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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