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因学校工作变动和人事调整,校学术委员会席位出现空缺,为规范学术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管理中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作用,根据《德州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德院政字[2018]14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近期启动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构成
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部主要负责人的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二、遴选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或组织科研与学科建设能力强,成效显著;
3.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较强的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保证时间正常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责;
4.原则上应具有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学术造诣较高的具有副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5.校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各单位推荐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能够在岗履职期满一届。
三、委员的产生及名额分配
1.各单位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德州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2.各单位按照委员当选条件,民主推荐3—4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其中至少有1名不担任党政领导的教授、副教授或博士专任教师,且适当考虑45岁以下青年博士比例。
3.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科学技术处。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实事求是,确保选举推荐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充分体现全体教师的意愿。
各单位将《德州学院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德州学院第七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1月8日下午6:00前,报送至厚德楼121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zxykyc@163.com
联系人:张少宏 联系电话:8985069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