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重大创新任务指南建议常态化征集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24-12-2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鲁科字〔2024〕8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重大创新任务指南建议常态化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建议类别
指南建议主要分为技术攻关类(0-1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国产化替代技术、变革性技术迭代、基础前沿交叉技术)和非共识类。
(一)技术攻关类
1.0-1颠覆性技术。重点阐明该颠覆性技术的战略意义,国内外发展现状与挑战,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与国内外其他相似或相近技术的路径及关键指标对比,主要应用场景的可行性分析等。
2.“卡脖子”技术。重点阐明该“卡脖子”技术及产品在产业链的位置及重要性,分析核心技术难点,阐明“卡脖子”到底卡在哪里,预期指标与国际、国内技术指标对比,工程化、产业化可行性分析,对相关产业链影响等。
3.国产化替代技术。重点阐明该国产化替代技术及产品在产业链的位置及重要性,分析核心技术难点,阐明实现国产化替代的技术难点,预期指标与国际、国内技术指标对比,工程化、产业化可行性分析,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与应用前景等。
4.变革性技术迭代。重点阐明该技术目前研究进展与差距,国内(外)发展现状,拟提升的关键点与考核指标,预期指标与国际、国内技术指标对比,行业大规模应用可行性分析等。
5.基础前沿交叉技术。重点阐明该重大科学问题的战略需求、国内(外)现状,拟解决的基础理论或底层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提升的关键点与考核指标,预期指标的前瞻性、原创性、引领性以及支撑行业应用的可行性分析等。
(二)非共识类
非共识类任务指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因其创新性、颠覆性的理念而与现有知识体系和共识不一致的攻关任务,按照“非共识类指南建议推荐表”进行填报,重点阐明指南建议方向在引领前沿科技发展、带来产业颠覆性变革、开辟我省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预期可能带来科学技术的重大发现、重大突破等。
二、有关要求
(一)指南建议应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重大需求,聚焦“十强”产业、标志性产业链创新发展的堵点问题以及重点领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等确定的任务目标,以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突破、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和重大创新成果转化示范为重点,任务实施能够有效促进我省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延链,促进我省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
(二)自2024年12月19日起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中启用“重大创新任务指南建议征集”功能模块。技术攻关类指南建议须按照云平台系统填报要求(附件1)完整填写指南建议信息表,指南建议列示的关键科学问题或技术清单原则上不超过5项,非共识类指南建议须按照云平台系统填报要求(附件2)完整填写非共识类指南建议推荐表,并参照附件3提供“院士等高层次专家实名推荐”的推荐函,并上传系统;同时,技术攻关类和非共识类2类指南建议均须按照附件4填写“XXXXX”指南建议说明报告(参考提纲),并上传系统。指南建议研究内容应突出关键核心技术(科学问题)先进性、创新性、突破点等;技术和产品指标应精准、先进且可量化;交示件应提出可检验、可评测、可考核的实有成果预期。
(三)省级科技计划或其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已经立项支持过的相同或相似的研发内容,不得作为指南建议再次提报。同一指南建议不得以不同建议人、建议单位、主管部门重复提报,对于重复提报的指南建议,不纳入后续指南建议遴选范围。
(四)指南建议常态化征集工作通过省科技云平台“重大创新任务指南建议征集”功能模块开展,该功能模块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不断完善优化。技术攻关类由建议单位以单位法人账号或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科技云平台系统进行填报,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提报至省科技厅;非共识类由被推荐单位以单位法人账号或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科技云平台系统进行填报,并上传院士等高层次专家推荐函,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提报至省科技厅。
(五)我校科研人员拟提报指南建议的,请提前及时与我校科学技术处联系开展系统提报工作。
联系电话:8987511
联系人:王老师
科学技术处
202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