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做好市第十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提名工作,经单位申报,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科技处审核,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拟申报66项成果提名德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现给予公示(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为5天(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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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