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度德州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25-09-02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科研自主权,持续释放创新活力,根据《德州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和《德州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度德州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方向
重点围绕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主要面向教育、卫生、农业、水利、交通等行业领域的研究开发,有效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二、指南要求
(一)强化应用导向。研究方向和成果应服务在社会管理、经济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解决实际瓶颈问题,提供共性解决方案。
(二)强化创新引领。指南应符合项目定位,提出的学科问题应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较强的创新性,不得选取与已完成研发或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的指南方向。
(三)突出共性技术。指南建议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和竞争性,对于申报单位提出的个性需求应凝练为行业共性需求。
(四)保证科学规范。指南建议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能够准确指导项目申报。
三、填报条件
(一)指南填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机关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二)指南填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条件、科研设备、项目基础与资金能力。且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填报,并对所推荐指南建议的真实性及材料合规性等负责。
(三)指南填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填报程序
(一)自主填报。各申报人自行下载《2025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指南建议征集表》进行填报,提报至本单位。
(二)指南汇总。各申报单位及时做好审核,对征集的指南建议进行论证和汇总,填写《2025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指南建议征集汇总表》(附件2)并盖章,于9月23日前连同《2025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指南建议征集表》(附件1)报送科技处邮箱dzxykyc7511@163.com(Word版请一并发送)。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引导类项目以政策引导为主,项目资金自筹。
联系电话:0534-8987511,联系人:王老师
科学技术处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