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应结未结科研项目结题或延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9-20 点击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科技处对逾期未结题横向、纵向和校级项目进行了梳理,清单已发送至各单位,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清单中项目负责人若已完成研究任务请抓紧时间按要求办理结题,其中上级主管部门不组织结题的纵向科研项目,各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论证,按照任务书要求进行结题;校级科研项目参照《德州学院校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18]65号)文件要求结题。

2.项目负责人尚未完成科研任务依据规定可办理项目延期,填写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如项目负责人无法完成结题工作的,由项目负责人撰写项目终止说明,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科技处审批。

3.所有项目结题材料、延期申请表和终止说明可随时报送科技处,其中纵向、校级课题材料交至科技处1211房间,横向课题材料交至1019房间。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紧布置,认真检查本单位承担科研项目执行情况,并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按时结项,提高结题质量。

科学技术处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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