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德州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在集聚创新资源、优化要素配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中的的支撑赋能作用,根据《德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德科字〔2023〕75号)《德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德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德科字〔2022〕48号)等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德州市重点实验室、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德州市重点实验室
(一)申报领域。2026年度德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领域涉及生物医药、食品、绿色化工、轻工纺织、农业5个领域。
(二)申报条件
重点实验室申请建设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学科特色突出,一般具有1个以上稳定的主要研究方向,在本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
2.科研队伍:具备高水平科研队伍,拥有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稳定研究团队,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其中学术带头人(有高级职称研究人员)不少于5人,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
3.科研条件: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拥有独立的科研场所,科研设施与仪器满足科研需要并对外开放。实验室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1000万元;
4.科研投入:年度研发投入经费总额100万元以上;
5.开放交流:主办(承办)学术交流会议1次以上,邀请国内外专家交流5人次以上;
6.成果转化:近三年科研成果转化数量2项以上。
7.能为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工作经费、后勤保障、学术活动等配套条件,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二、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
(一)建设布局
1.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以培育新业态、塑造新动能为核心导向,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面向行业企业输出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及成熟配套的技术服务,全面提升企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引领带动我市行业技术提升进步。
2.新型研发机构。紧扣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核心需求,重点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鼓励探索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发展路径,打造聚焦产业共性技术瓶颈、攻坚关键核心技术、产学研深度协同、具备长效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研发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德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德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2.同领域已建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不再重复建设。同一单位已获批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的,不得就同一研发方向重复申报同类型的平台和市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站。
三、申报程序
1.各依托单位可于2026年7月1日后,用法人账户登录德州市科技企业服务云平台(http://120.224.193.6:8082/index.html)进行填报,所有提交材料须经脱密处理,需签字盖章的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平台。
3.请有意向申报2026年德州市重点实验室、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2026年市级平台申报意向表》发至邮箱:dzxykyc@163.com。
四、填报要求
1.系统于2026年7月1日9:00开放填报,2026年7月15日17:00申报截止,2026年7月20日17:00时前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审核和推荐工作。
2.各申报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完成填报、修改、提交、退回和审核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退回、提交和审校。
3.对已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并推荐至市科技局的平台,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汇总表,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推荐函、推荐汇总表于2026年7月22日17:00前发送至平台科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985652
邮 箱:dzxykyc@163.com
科学技术处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