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项目负责人登陆系统填写结题报告并提交
2.由依托单位审核,确认形式审查符合格式并达到结题要求后审核通过
3.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结题报告,签字、经财务、审计确认决算表后提交单位科研处
4.省基金委审核结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进入评审程序
5.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省基金系统内为每个项目指派三名专家进行评审
6.评审意见全部返回后由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导出最终评审结论(在系统内点选“导出结题报告(评审意见)”按钮)打印并与结题报告一起装订
7.将结题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厅基础处
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科研处,电话:8985881
附件:
点击下载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