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办事指南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4-04-09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为推进应用型高校建设,加强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落实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我校近期出台了一系列科研管理制度,大大激发了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促进了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等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不断提高横向课题的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指导文件汇总。《德州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2〕18号)、《德州学院科研业绩认定与计分办法》(德院政字〔2022〕11号)、《德州学院高水平教研科研业绩核算及奖励办法(试行)》(德院政字〔2022〕13号)、《德州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0〕40号)等。

2.加强合同审核,提高立项质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委托单位的业务范围、课题组成员的研究领域等加强对横向课题合同的审核,确保课题研究目标符合委托单位的真实需求,确保课题研究内容与课题组成员研究领域一致,严把立项关,不断提高研究质量。盖章前请与科研处联系项目初审,大额项目必要时可申请业务指导与协调。

3.严格经费支出管理,确保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课题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应严格按照项目委托单位的要求和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科研经费,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经纪律及学校财务制度,确保经费支出真实、合法,确保科研经费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最大的作用。

4.加强过程管理,规范结题验收,完善存档资料。课题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将取得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分析、完善和保存,并随时与委托单位沟通分享阶段性成果。课题完成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提供科研成果或经验总结,并按委托单位的要求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结项、评估、验收、推广等。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应由委托单位出具结题证明。课题负责人凭结题证明和相关研究工作资料,包括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研究方案、论证报告、实验记录、设计图纸、成果鉴定文件、研究工作总结、有关文函、论文及专著等。每月的1-10号,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一次办理结项,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集中送达科研处备案、存档。

5.关于技术开发类横向科研项目免税政策。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取得的收入,其合同经所在地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登记,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后,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6.工作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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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立静, 联系电话:8985652

分管副处长:李春辉,8985827

处长:唐延柯,8985825

邮箱:dzxykyc@163.com

投递箱已经迁至厚德楼10楼东头(1019房间门口)。

科学技术处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德州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书模板.doc

附件2,德州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书登记表.xlsx

附件3,技术开发类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书模板(1).doc

附件4,技术开发类横向科研项目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5,德州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项报告模板.doc

附件6,德州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研究报告封面.doc

附件7,德州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绩效发放表.xls

附件8,德州学院横向科研项目责任承诺书.docx

附件9,德州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项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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