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7年山东省工程实验室评价结果的通报》(鲁发改高技[2018]381号),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2017年度综合评价结果正式公布,依托我校建设的山东省新型药用辅料与缓控释制剂工程实验室通过省发改委运行评价。
山东省新型药用辅料与缓控释制剂工程实验室于2013年4月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鲁发改[2013]378号文),德州德药制药有限公司为联合建设单位,是德州市唯一的校企联合共建省级工程实验室。该实验室以增强山东省药用辅料和缓控释制剂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为目标,致力于建成基础设施完善、实验设备优良、技术研究水平和工程转化能力较强的工程实验室,为创建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及加快推进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积极作用。
据悉,为加强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建设,建立优胜劣汰的运行管理机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3)》,在各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材料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6年之前认定的工程实验室进行了评价,本次评价于2017年9月进行,本次共有13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因评价结果在60分以下被撤销“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称号,5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