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校推荐的音乐学院马锡骞老师的室内乐《弦乐四重奏》在第七届泰山文艺奖评选中荣获音乐类二等奖,是我校继美术学院刘文海教授获第三届“泰山文艺奖”后再次获奖。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于2014年7月至8月组织开展了第七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经过认真严肃、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的评选,共评出山东省 “泰山文艺奖”艺术突出贡献奖11名;艺术作品奖166项,其中,荣誉奖3项、一等奖19项、二等奖47项、三等奖81项、单项奖16项。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是2007年11月经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艺界的综合性文艺大奖。按照省委、省政府鲁办发〔2007〕29号文件规定,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由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表彰,评选委员会代表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