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1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鲁社科联字﹝2018﹞37号),省社科联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项资格

课题要有完整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专著等),此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2个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文章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文章。课题研究成果在报送有关部门、领导或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18年度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字样及立项编号。

三、需提交材料

(一)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

1.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课题结项鉴定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三份);

3.8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内容简要(一式三份);

4.结项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山东省社科联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

1.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课题结项鉴定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六份);

3.8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内容简要(一式三份);

4.课题查重报告(一式二份);

5.如有相关佐证材料(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提供复印件(一式六份)。

以上材料需附电子版。所有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写在课题名称后面)、课题负责人姓名、推荐单位、工作单位,由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四、结项评审

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统一进行结项评审。如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或经省社科联批准延期结项仍未完成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在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评审工作的同时,对申请延期结项的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未申请延期结项的做撤项处理)也同时进行结项。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课题结项具体要求进行汇总,严格把关,按时提交结项相关材料,认真做好课题结项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后盖章,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所有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2.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负责人,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负责人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3.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课题组成员,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4.不按期结项的课题不能参加省社科联课题评优工作,不能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5.山东省社科联课题管理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社团部。

六、我校材料报送安排

1.请各项目负责人2019年10月28日前将结题材料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厚德楼1212室。

2.请各院部将上述所有提交材料的电子版于2019年10月28日前发至科研处邮箱dzxyskc@163.com。

联系人:刘英华、陈绘

联系电话:898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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