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09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促进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根据《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省科协将于近期开展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推荐

(一)申报对象。凡符合《办法》第二章认定标准的相关机构,均可申报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程序。拟申报单位登录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系统(从省科协网站 www.sdast.org.cn 或“科普山东”微信公众号进入),完成网上填报,并上传签章完备的纸质申报书扫描版文件,申报日期为 4月20日至4 月29 日。

二、评审与命名

(一)评审公示。省科协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实地抽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认定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名单,并公示评审结果。

(二)认定命名。通过评审和公示的单位,将颁发“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不设固定有效期,有效期为正式命名至下一次复验结果公布时间。

三、有关要求

(一)省科协将对已命名的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年度复验,同时评选年度优秀科普教育基地,设立科普专项支持其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鼓励进一步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对不参加年度复验或年度复验不合格的基地予以通报,撤销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称号,收回牌匾,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二)省科协原命名的全省科普教育基地(2015-2019)、星级科普教育基地以及其他各种方式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自《办法》印发之日起失效,所有单位都需要按照《办法》规定重新申报。

(三)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均在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所有书面材料、图片、视频请以电子版形式上传系统,申报书、推荐表可在完成填报后,从系统在线打印,交厚德楼1214室。

人:朱亚萍 韦玉霞

联系电话:8985069

电子邮箱:dzxykyc@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处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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