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山东省科协“关于公布2020年度山东智库创新项目选题指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3-13 点击数:

各单位:

按照《关于加快智库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组发〔2015〕63号)有关要求,鼓励和支持智库高端人才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充分发挥高端科技智库在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山东省科协确定开展2020年度山东智库创新项目工作。现将项目选题指南、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项目类别

山东智库创新项目分为重大战略研究和重点项目研究。项目研究方向原则上根据选题指南确定,可扩展范围应在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军民融合、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战略以及“十强”产业发展布局中。

二、项目承担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并具有完成项目的必备条件。党政机关(包括参公单位)不能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承担项目。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智库高端人才。鼓励申报单位吸收成果应用单位人员(包括公务员)参与研究。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控制在参与2个项目内。

3.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工作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但因研究需要,也可由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工作单位作为承担单位。

4.省级学会、高校科协组织申报项目的,需由省智库高端人才牵头承担项目研究。

5.承担省软科学计划项目、中国科协和省科协项目任务未完成的有关人员和单位,不得申请承担本年度项目。申报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项目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山东智库创新项目。

6.杜绝以与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相同内容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报送省领导及省有关部门的研究成果或建议,不在申报本项目范围内。

三、项目实施与管理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10月31日,有意申报的项目单位根据要求,围绕项目选题自行组织实施并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2.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研究进度与省科协保持经常性沟通,根据研究成果适时向省科协提交决策咨询报告(4000字以内,包括研究背景、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

3.省科协通过“后奖补”方式,组织专家综合项目研究成果质量和影响、领导批示情况、成果转化情况等进行评审,视项目研究成果奖项等次,给予项目承担单位一定经费补助。

4.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以决策咨询报告的形式提供项目成果,并视情况进行后续研究,及时提交研究成果。

5.山东智库创新项目纳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管理,执行软科学计划的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办法。

6.项目成果由省科协和省软科学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协调使用,并通过省科协《院士专家建议直通车》向省领导及省有关部门单位提炼报送。

联系人:王晨 闫冬

电话:0531-82073277 82073101

通信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杆南东街8号南楼602室

邮政编码:250001

邮箱:skxdxbgy@shandong.cn

附件:2020年度山东智库创新项目选题指南

山东省科协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高校网站模板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00288 号

管理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