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北大学2021年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07 点击数:

各院(部):

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中北大学《关于遴选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附件1)、《关于申请博导、硕导人员填写公示材料的通知》(附件2)要求,我校拟开展中北大学2021年度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按照《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3)的规定执行。

二、硕导人员填写公示材料工作及要求

请各位申请老师认真填写《中北大学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成果公示表》,要求材料真实且有据可查。将填好的公示材料转换成不可修改的PDF电子稿,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1.遴选材料报送及要求

(1)《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4.以下简称《硕导申请表》)。

(2)《中北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家推荐表》(附件5以下简称《专家推荐表》),需两位专家推荐。

(3)《中北大学申请硕导材料汇总表》(附件6,院部汇总)

(4)以上材料中填写的承担科研项目经费必须本人是第一负责人且已到款的独立经费。经费证明请按申请博导的要求完成,如下:

①填写的承担科研项目经费必须本人是第一负责人且已到款的独立经费。

②纵向经费支撑材料请按每个项目的A.立项通知(上级单位批文);B.任务书;C.到账经费证明(独立经费本或个人门户-已立项项目-到账经费的复印件)顺序罗列材料,缺一不可。每个项目材料齐全后再另起下个项目材料的罗列。

③横向经费支撑材料请按每个项目的A.本人为第一负责人的合同;B.到账经费证明(独立经费本或个人门户-已立项项目-到账经费的复印件)的顺序罗列材料,缺一不可。每个项目材料齐全后再另起下个项目材料的罗列。

(5)申请材料需到印刷厂正式装订,《硕导申请表》、《专家推荐表》与佐证材料装订成一本;封面纸张同硕士论文封面纸,简况表与佐证材料之间以不同颜色纸隔开。佐证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明、任职资格证书;近三年的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及近三年经费到账证明)

(6)其他注意事项:①填报相关材料时间节点均为2018年9月至2021年10月的成果(注:科研项目包括此期间立项/结项课题);②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如实填报,并按时提交申请材料!③成果第一单位不做要求;④申请老师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填报相关表格,中北大学拟进行导师遴选的学院名单,(详见附件7)

2.公示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如实填写《中北大学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成果公示表》(附件8),附PDF版

3其他

请各申请老师参照“样表”(附件9)准备电子版材料,将本人所需提交的材料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学院名称+教师姓名+硕导申请表(推荐表)及支撑材料”(注:支撑材料需附封面,详见“附件10”)命名,报送所属院部,由院部汇总整理后于10月11日(下周一)前统一打包后发送至dzxykyc@163.com,文件命名格式统一参照“学院+申报人数”。以上申请硕导材料无须相关科研处盖章证明。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朱亚萍8985391 665780 刘丽霞8985881

附件:

1.《关于遴选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2.《关于申请博导、硕导人员填写公示材料的通知》

3.《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4.《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5.《中北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家推荐表》

6.《中北大学申请硕导材料汇总表》

7.《中北大学拟拟开展硕导遴选单位名单》

8.《中北大学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成果公示表》

9. 样表

10.封面

科研处

2021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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