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德州市第十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08 点击数:

各单位:

为繁荣学术,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活力,推动“科创中国@德州”建设,促进科技经济融合发展。按照《德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要求,开展德州市第十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均可申报,具体范围参见评选办法(附件1)。

2.申报人应为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且每人限报一项,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多报者不予受理。申报人员须根据实际贡献排序,且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3.申报的学术成果必须征得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对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有异议的,应当在申报前解决异议。

二、申报材料

1.《德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申报书》附件2。

2.学术成果书面材料。其中论文类成果须提交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包含封面、版权页、全部目录(成果题目应在目录予以标示)、论文全文(外文应附中文译文,被SCI、EI等收录论文附收录证明材料);在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须提交论文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论著类成果须提交论著原件(评选活动结束后予以返还)。

3.申报成果曾获奖励的证明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

5.汇总表附件3。

将以上材料按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同时发送电子版(汇总表不参与装订)。

三、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各高校推荐成果数量不超过30项。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把关审核。

申报材料报送截至日期:2022615

联系人:王磊、杜学初

电话:8987511

邮箱:dzxykyc75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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