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代表性科研成果业绩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3-12-25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德州学院关于印发《德州学院高水平教研科研业绩核算及奖励办法(试行)》(德院政字[2022]13号)和《德州学院高水平科研业绩核算等级认定参考标准》(德院校办字[2023]4号)的通知,现将申报2023年度代表性科研成果业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年度代表性科研成果业绩内容有: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C类及以上论文,A2类及以上书评;自然科学类:特类及A类学术论文)、应用类成果(C类及以上,包括D类智库成果)和学术专著(A类和B类)。

所有成果均须以德州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申报方式

各单位分别按序填写2023年德州学院代表性科研成果登记表(表1,限10项),10项以外按序填写2023年德州学院代表性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表2,不包括前10项)。须在表内简述代表性成果主要学术水平和社会贡献,每项不超过100字。

三、时间安排

于2023年12月26日上午下班前将盖章纸质版报至科研处,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dzxyxswyh@163.com

科研处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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