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12-07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20〕15号)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规程》(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6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法规的学习活动,并依照法规制订修订相应的实验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请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学习情况发送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韦玉霞
联系电话:898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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