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依据《德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5年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和2024年及以前已认定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认定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方向要围绕德州市主导产业和11条标志性产业链,优先支持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对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高技术产业领域。
(2)工程研究中心现有条件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特别是研发设备、研发场所、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指标应达到相关标准。工程研究中心牵头单位应为德州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参与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
(3)承担单位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工作程序
(1)请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和申报材料编写提纲有关要求,编写《德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并对其申报材料、申报条件、真实性进行严格初审。
(2)中央、省驻德单位及市属单位可自行行文申报,各单位推荐数量1-2个。
(3)请于2025年11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申请报告PDF,单个PDF文件不超过50M)一份,电子材料发送至dzxykyc@163.com。
二、2025年评价工作
(一)评价范围
2024 年及以前认定的市工程研究中心。
(二)评价材料要求
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已认定市工程研究中心的运行评价工作。每个平台按照模板(附件6)形成评价材料,于2025年11月4日前将评价材料发送至邮箱dzxykyc@163.com。由学校初审后,统一形成评价报告,并出具真实性承诺和审核意见。
注:已经升级为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市工程研究中心不参与评价。
附件:
1.德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德州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3.德州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证明材料》及有关说明
4.《德州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指标解释
5.申报 2025 年德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
6.2024年及以前认定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报告(模板)
 
联系人:王立静   8985652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