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德州学院自然科学科研创新团队(第一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31 点击数:

理工有关单位:

为系统推进有组织科研,深化学校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建设,支撑学科和学位点发展,增强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的能力,根据德州学院自然科学科研创新团队培育建设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5〕5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启动德州学院自然科学科研创新团队第一批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自然科学科研创新团队分为科技创新团队和重大成果培育团队。科技创新团队立项实行“评审制”,重大成果培育团队立项实行“揭榜制”。拟申报团队和负责人必须分别满足“办法”第五条基本条件和第六条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立项聚焦省市标志性产业链规上企业技术难题并有合作企业资金配套,支撑学科学位点建设依托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建设,具有领军人才潜力的人员跨学科、跨部门、联合国内外专家的团队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预期成果高于“办法”第十条结项任务指标的团队

建设期内的天衢英才、“一事一议”人才和省部级及以上团队人员不得参与科技创新团队。同一建设期内,个人仅允许参加一个科技创新团队。

二、攻关任务

团队所开展的攻关内容应聚焦省市标志性产业链技术需求开展攻关创新。建设期满时科技创新团队应完成“办法”第十九条验收任务,重大成果培育团队应完成“办法”第十三条揭榜任务。

三、相关要求

1.为凝练研究方向、提升科研能力、培育后备科研梯队,二级单位应积极建设院级团队,可参照“办法”实施。院级团队确立后报科学技术处备案。

2.二级单位应优先从具有良好工作基础的院级团队筛选推荐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团队限推荐1重大成果培育团队推荐数量不限按照成熟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学校第一批科技创新团队遴选不超过6个,重大成果培育团队根据申报质量择优立项。科技创新团队和重大成果培育团队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3.申报团队按照“办法”和填写说明及要求认真填写德州学院科创新团队申报书并打印一式两份,所在单位签署具体意见后,于11月15日前交至厚德楼1019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到dzxykyc@163.com。科学技术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团队进行评审遴选,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立项。

 

联系人:王立静,   联系方式:8985652


附件1:德州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

附件2:《德州学院自然科学科研创新团队培育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3:山东省19条标志性产业链清单

附件4:德州市11条标志性产业链清单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0月31日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高校网站模板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00288 号

管理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