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补充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08 点击数:

各院部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补充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发展需要,现就我校参加山东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一)遴选条件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2)或《山东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以上报表中的“近五年”起止年月均为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

2.科研处审核推荐。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遴选条件的申报书报山东理工大学学位办。

(三)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请于3月17日(周三)前,将纸质版《申报表》含证明材料(2份)和《汇总表》(附件4)(1份)以学院为单位报科研处办公室(厚德楼1211),同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打包发送至dzxykyc@163.com。

二、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补充审核

(一)审核范围

1.参加本次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遴选并同时申请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

2.已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审核程序

属于上述两类情况的教师均须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函〔2020〕24号)(附件5)的有关要求进行,详细要求见《2021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类别代码及名称》(附件6)《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补充审核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7)。

(三)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于3月17日(周三)前将纸质版《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8)及相关证明材料(2份)报送科研处(厚德楼1211),电子版发送至dzxykyc@163.com。

三、工作说明

(一)本次遴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须严格遵照导师归口管理原则进行审核,不允许导师跨学科、跨类别、跨领域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二)对于已明确列入上报教育部《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名单内的导师,不接受导师变更学科的申请。

(三)有关单位应积极与山东理工大学相关学院进行沟通与协调,做好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补充审核工作。

(四)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和专业学术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可以同时申报,需同时填写相关表格。

附件:

1.《山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2.山东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

3.山东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

4.硕士生导师推荐申报人员汇总表

5.《关于做好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函〔2020〕24号)

6.2021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类别代码及名称

7.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补充审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8. 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

联系人:朱亚萍8985391 665780张明峰8985881

科研处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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