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安工程大学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0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发展需要,现就我校参加西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类型

我校申请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可按照学术型、专业学位两类进行遴选。

二、推荐原则

1.各学院推荐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从本单位学科布局和学位点建设的高度出发,综合考虑导师遴选和队伍建设要求,尤其是要结合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师资队伍提出的基本要求,以保证学位点建设达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

2.各学院在推荐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时,严格按照《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1)中第六条的要求,严格把握被遴选人的学术条件,以及对遴选人立德树人的要求。

学术条件方面:导师遴选必需突出强调遴选人的科研潜力和科研现状,尤其是在科研项目和经费到款方面,对文件中的遴选条件只能提高不能降低。

立德树人方面:要考核遴选人对导师工作的基本态度和基本认识,更要全面考核遴选人对导师工作应有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等基本素养。要在遴选工作中突出强调给予遴选人的硕导资格既是个人的学术价值和荣誉的实现,也是对研究生成才成长的责任的承担,也是对学院及学位点建设的责任的分担。

3.学校鼓励我校本科毕业生报考西安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具有稳定生源能实质性开展两校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工作的教师优先推荐,或符合遴选条件,但目前非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教师优先推荐。

三、申请基本条件

遴选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其职称、学历及科研条件应满足《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1)文件基本要求。

四、材料报送及其他

1.材料报送

申请人参照《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目录》(附件2),填写《西安工程大学校外人员申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或《西安工程大学校外人员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4),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填写《西安工程大学2021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5)。

请各学院于6月4日下午16:00前将申请表(含支撑材料)和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报送厚德楼1211室,电子版发送至dzxykyc@163.com

2.有关要求

(1)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是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和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遴选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时保质报送材料。

2、各学院在推荐时,除调动相关教师的积极性之外,要充分发挥学院、教授委员会以及学位点的组织主体作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质量,择优推荐,宁缺勿滥,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3、申请表中所遴选导师资格的学科专业名称按照一级学科填报,申报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参照《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目录》(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不允许填报。

联系人:朱亚萍张明峰电话:8985391 665780

地址:厚德楼1211办公室

附件:

1.《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2.《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目录》

3.《西安工程大学校外人员申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4.《西安工程大学校外人员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5.《西安工程大学2021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高校网站模板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00288 号

管理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