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0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申报202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通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应为我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科学技术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文社科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5.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进行申报。

(二)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

1.科学技术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

2.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总数应在2人以上6人以下,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团队成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二、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鼓励积极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研究,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鼓励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经略海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控、生物医药及先进医疗器械等国家战略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文物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三、相关要求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

(二)申报材料是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团队负责人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研究课题的研究规划,要有合理的经费预算,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创新团队具有自筹一定研究经费的能力。

(三)《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情况,取消参评资格。

四、申报程序

(一)团队负责人组织团队成员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1、附件2)。

(二)各单位评审推荐后,按顺序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将纸质版申报书、签字盖章的汇总表一式一份交厚德楼1212房间,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三)申报截止时间:6161600

(四)校内遴选。学校根据申报条件、限额、研究内容及相关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优先推荐应用研发类创新团队。

(五)网上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志敏

联系电话:8985639

邮箱:kycjhk1212@163.com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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