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2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社会受理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社会受理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社会受理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实施监管。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制定《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和《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包括资助要求、资助类型、资助范围、申请额度、资助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签约实施、监督验收等内容。

、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

(二)管理中心自申请截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通知项目申报主体。

(三)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使用。

、申报时间

本项目从2021年7月15日起开始申报,因省基金工作办公室将于2021年8月底拟对优质项目进行重点指导,提高申报质量,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请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发至邮箱dzxyskc@163.com,主题设置为“学院名称+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人”。如果因文件太大,无法发送到邮箱,请和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公老师

联系电话:8985725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高校网站模板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00288 号

管理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