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注册报到及离校工作指南

作者: 时间:2024-01-11 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注册报到及离校工作,方便我校师生熟悉相关流程,特制定本指南。

一、上报联合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联合培养计划,经两校导师同意后,上报至德州学院相关学院(研究院),并向科研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备案。提交电子版材料(压缩后以“学生+导师”命名)发送至dzxykyc@163.com,备案材料清单如下:

1.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表(附件1.1);

2.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信息一览表(附件1.2);

3.“管理系统”导师与研究生指导关系截屏或开具联培证明(附件1.3);

4.研究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导师提供联培高校校聘导师聘(证)书或文件,我校集中发布通知遴选获批的导师可不重复提交。

二、学生注册报到

我校硕士研究生集中注册报到时间为每年9月初,原则上只接收已上报培养计划的硕士二年级学生。学校将统一办理校园卡,录入人脸识别系统,按规定发放生活补助。因科研工作需要、经导师同意并向科研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申请后可以提前报到,但其待遇仍按集中注册时间执行。注册材料清单如下:

1.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信息登记表(附件2.1);

2.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安全责任书(附件2.2);

3.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报到证明(附件2.3)。

三、学生培养过程管理

研究生管理实行学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以二级学院管理为主。二级学院为研究生提供学习、科研等必备场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履其职责进行研究生学业指导,按时向学院及学校报送考勤记录。考勤材料:

1.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考勤记录表(附件3.1)。

四、学生离校登记

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满,上报毕业论文等科研成果,经导师同意、报学校备案后方可离校。离校上报材料:

1.德州学院硕士研究生离校备案表(附件4.1);

2.科研成果电子版汇总并压缩命名“研究生姓名+导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刘奎 0534-8985391

邮箱:dzxykyc@163.com


科研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4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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